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披锦亭
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披锦亭朗读春晚百花齐,绵绵巧如织。
细雨洗还明,轻风卷无迹。
摘要
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·披锦亭》是北宋文学家苏辙为友人画家文同(字与可)所作的一组园林题咏诗之一。文同任洋州知州期间修建园亭,苏轼、苏辙兄弟均有诗文唱和。此诗以“披锦亭”为题,通过“花开如锦”的意象,描绘亭畔繁花似锦、绚烂夺目的自然景象,暗喻园主人文同的艺术才情如同锦绣般华美。诗中“照眼真花蜀锦张”一句,既赞园林之美,又巧妙融入地域特色(蜀锦),更以花喻人,表达对文同高洁品格与艺术造诣的推崇。全诗语言凝练,意境明丽,既展现了宋代文人雅集唱和的传统,也折射出士大夫阶层对自然意趣与精神超逸的共同追求。
DeepSeek赏析
这首小诗描绘春日雨后景致,寥寥数语尽显造化神工。"百花齐"三字先声夺人,以"齐"字道出春意之蓬勃。"绵绵巧如织"妙用比喻,将春雨比作天工织就的锦绣。后联"洗还明"与"卷无迹"对仗精巧,一"洗"一"卷"间,既见雨露滋润之功,又显春风温柔之态。全诗不着一个"春"字,而春意自纸上溢出,正是古人所谓"不着一字,尽得风流"之妙。字字如珠玑,句句含天趣,堪称咏春小品之绝唱。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