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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院唱酬十一首 次前韵

试院唱酬十一首 次前韵朗读
出自宋代苏辙的诗词

南国号多士,几人洙泗风。

英材自入彀,坏阵不劳攻。

文缛山藏豹,飞高弋慕鸿。

蚩妍归品藻,得失付虚空。

考行先推本,登贤旋奏公。

期君缓归辔,一醉鹿鸣中。

摘要

苏辙的《试院唱酬十一首 次前韵》是北宋嘉祐年间科举考试期间创作的一组唱和诗。当时苏辙与兄长苏轼同在汴京应试,两人在考场内外以诗酬答,此诗为苏辙依苏轼原诗韵脚所作的十一首之一。诗中既流露出对功名仕途的审慎态度,又展现了兄弟间深厚的情谊与共同追求学问的雅趣。苏辙以含蓄内敛的笔触,表达了在严肃科考氛围中保持文人超然心境的思想,同时暗含对家国责任的自觉担当。这组诗不仅记录了两大文豪青年时期的文学互动,更成为研究宋代科举文化与士人心态的重要史料,后世学者常借此窥见二苏早期思想互动及其诗文风格形成的渊源。

DeepSeek赏析

这首诗以"南国多士"起兴,抒写才俊济济的盛况。"几人洙泗风"巧妙用典,将当代才子比作孔子门生。颔联"英材自入彀"与"坏阵不劳攻"形成鲜明对比,暗示人才选拔之从容。颈联以山豹藏文、飞鸿慕弋为喻,展现才子们的高远志向。尾联"蚩妍归品藻"点明诗会主旨,而"得失付虚空"则流露超然心境。全诗用典精当,对仗工稳,既有对人才的赞美,又暗含对功名得失的淡泊,体现了宋代士大夫既积极入世又超脱物外的精神境界。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