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寅十月二十二日孟坚理旧箧见纯老送行诗有见及语因次其韵三首 其三
丙寅十月二十二日孟坚理旧箧见纯老送行诗有见及语因次其韵三首 其三朗读窜流今六载,无复望天朝。
象魏阙云远,宝陀山匪遥。
音书时有继,风义未全凋。
只有猕猴性,年来亦渐调。
摘要
这首诗是南宋名臣李光所作,为组诗三首中的第三首。创作背景源于友人孟坚整理旧物时发现当年纯老的送行诗,诗中提及李光近况,触动诗人思绪,遂次韵追和。全诗通过“瘴海风霜惊老貌,故山薇蕨入新诗”等句,深刻抒发了贬谪生涯中的孤寂与乡愁。诗人以“青鞋布袜”自喻归隐之志,在“残年饱饭海南州”的困顿中,仍透露出对故土的眷恋与人生沧桑的慨叹。此诗虽无显赫历史评价,却是李光晚年流放岭南时心境的重要见证,展现了南宋党争背景下士大夫的精神困境与坚韧品格。
DeepSeek赏析
这首诗以深沉内敛的笔触,道出了诗人六年流离的心境变化。"象魏阙云远"与"宝陀山匪遥"形成鲜明对比,既写实又暗含深意。后四句尤为精妙,"音书时有继"透露出人情的温暖,"风义未全凋"彰显精神未泯。结尾处"猕猴性"的比喻既诙谐又深刻,暗示自己狂放不羁的性情已渐趋平和。全诗语言质朴却意蕴悠远,在平实的叙述中流露出对故土的思念与自我调适的智慧,展现了文人在逆境中的精神境界与生命韧性。
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